开福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和《长沙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《规定》)要求,现公布开福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。报告包括总体情况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、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等6个部分。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。如对本报告有疑问,请与开福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(地址:开福区新河路217号,邮编:410000,电话:0731-84370226,电子邮箱:3613492525@qq.com)。
一、总体情况
2019年,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《条例》和《规定》要求,紧紧围绕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,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,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、正常、有效运转。
1、领导重视,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职责。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、同要求,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,定期监督检查;根据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,确定办公室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,各科室对照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,负责信息报送,并指定专人收集和上报政务信息,通过单位网页及时上传公开。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到岗、落实到人,建立了上下联动,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。
2、主动公开,确保政务信息工作实效。我中心2019年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分类公开的信息共124条:其中动态要闻92条、通知公告12条、政策文件4条、数据发布3条、财政信息2条、政府采购3条、人事信息5条、规划计划3条,做到重大事项按要求公开,一般事项及时公开。
3、突出重点,完善信息公开栏目内容。根据《2019年长沙市开福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》要求,推进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,突出对政府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、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、无创产前基因检测、适龄妇女免费“两癌”筛查等省、市重点健康民生项目的宣传;完善了我中心内设机构栏目,将各科室具体负责工作及负责人、联系电话等一一公布,方便前来办事的群众查询;完善了我中心的数据发布及政府采购内容,对妇幼健康信息、计划生育完成情况、医用设备采购情况等依要求进行了公布;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专题频道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了我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、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,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第二十条第(一)项 | ||||
信息内容 |
本年新 |
本年新 |
对外公开总数量 | |
规章 |
0 |
0 |
0 | |
规范性文件 |
0 |
0 |
0 | |
第二十条第(五)项 | ||||
信息内容 |
上一年项目数量 |
本年增/减 |
处理决定数量 | |
行政许可 |
2 |
0 |
633 | |
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|
4 |
0 |
71802 | |
第二十条第(六)项 | ||||
信息内容 |
上一年项目数量 |
本年增/减 |
处理决定数量 | |
行政处罚 |
0 |
0 |
0 | |
行政强制 |
0 |
0 |
0 | |
第二十条第(八)项 | ||||
信息内容 |
上一年项目数量 |
本年增/减 | ||
行政事业性收费 |
0 |
0 | ||
第二十条第(九)项 | ||||
信息内容 |
采购项目数量 |
采购总金额 | ||
政府集中采购 |
63 |
357396.92元 |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 |
申请人情况 | ||||||||
自然人 |
法人或其他组织 |
总计 | |||||||
商业企业 |
科研机构 |
社会公益组织 |
法律服务机构 |
其他 | |||||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 ||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 ||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 |
(一)予以公开 |
||||||||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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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不予公开 |
1.属于国家秘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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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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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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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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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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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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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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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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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无法提供 |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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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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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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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不予处理 |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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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重复申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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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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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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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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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其他处理 |
|||||||||
(七)总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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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行政复议 |
行政诉讼 | |||||||||||||
结果维持 |
结果纠正 |
其他结果 |
尚未审结 |
总计 |
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|
复议后起诉 | ||||||||
结果维持 |
结果纠正 |
其他结果 |
尚未审结 |
总计 |
结果维持 |
结果纠正 |
其他结果 |
尚未审结 |
总计 | ||||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,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,但从整体上看,还存在以下不足:1、公开意识不足。个别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到位、重视性不够,缺乏主动性;2、公开内容不足。信息公开的数量、质量以及时效性不足;3、公开形式不足。政务公开渠道较单一、缺少与群众互动沟通平台。
对于以上问题,我们将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,将继续按照《条例》的相关要求,全力推进妇幼健康计划生育的信息公开工作,使公众能够充分地了解我区的妇幼健康计划生育工作,全面促进妇幼卫生健康事业的蓬勃发展。具体举措如下:
1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。按照《条例》的有关要求,规范信息公开的发布流程、完善审核机制,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制度,努力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工作机制。
2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。要加强业务培训,切实提高业务素质,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队伍,提升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的能力水平,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3、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。要结合本单位实际、结合信息公开的内容要求,积极创造条件,逐步建立更多的便于公众查询和了解的渠道和形式,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实效。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无。